为了更好地保护濒临灭绝的国际保护动物印太瓶鼻海豚,济州特别自治道将为印太瓶鼻海豚赋予法人资格,为海豚保护提供具体的法律依据。
上个月13日,济州道召开了“修订济州特别法,引进生态法人制度”的记者见面会,发布了率先在韩国国内引进生态法人(Eco Legal Person)制度,保护世界和平之岛济州的环境生态价值,制定大韩民国生态环境政策新标准的消息。
生态法人制度是对人类以外具有重要生态价值的自然环境和动植物等非人类存在赋予法人资格的制度,在国外已有类似案例,如新西兰的旺格努伊河和西班牙的潟湖(在海的边缘地区形成的湖)被当地政府赋予了法人地位。
为了引进生态法人制度,济州道政府早在今年3月就组建了由学术界、法律界专家组成的制度化工作组(委员长:崔在天,梨花女子大学讲席教授),共进行了4次会议。
通过会议,工作组提出了包括为印太瓶鼻海豚赋予法人资格、生态法人创设特例在内的两种济州特别法修订方案。其中,为印太瓶鼻海豚赋予法人资格是指为栖息在济州沿海的印太瓶鼻海豚直接赋予法人资格的方案。
为了让更多岛民参与生态法人制度化的讨论并形成共识,济州道政府将进一步完善济州特别法修订方案,将其作为第1号法案提交至第22届定期国会进行详定。如果进展顺利,将在2025年指定印太瓶鼻海豚为第一号生态法人。
据研究,一头鲸鱼可在漫长的一生中平均吸收33吨二氧化碳,生态法人制度的引进不仅可以保护鲸鱼,也有利于克服地球变暖引发的气候危机。
吴怜勋知事强调道:“生态法人制度的引进不仅仅带来制度的变化,还有助于解决气候危机这一人类共同面临的课题,是从以人类为主的生态观向人类与自然共存的文明转换的一次革命。”
生态法人制度化工作小组委员长崔在天教授称:“生态法人制度的引进将成为从根本上转变人们看待自然的视角和态度的契机,希望从济州开始,生态法人制度能够帮助韩国跃升至环境先进国行列。”
另一方面,在韩国海域中,印太瓶鼻海豚只在济州沿海地区栖息,是处于海洋食物链顶端的猎食者,它们的状态和个体数量也是判断沿海生态环境状态的指标之一。
相传,群居的印太瓶鼻海豚编织的防御网可抵御其他猎食者的靠近,保护了海女们的安全,但近年来的污染和海洋垃圾破坏了它们的栖息环境,目前能观测到的只有120多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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